您可以通过对象存储控制台,对已归档的对象进行还原,以便能够继续被访问或进行其他操作。如需了解对象的存储类型,请参见对象存储类型介绍。
该还原操作会新增一个标准存储类型的对象副本,对象副本可以进行正常的操作,包括读取、下载等。对象副本产生的费用按照标准存储计费。如您未删除源对象,源对象将继续按归档存储类型计费。有关定价详情,请参见计费说明。
如需使用API还原归档对象,请参见Post-Object-Restore
1.登录对象存储控制台,进入Object管理页面,找到您需要还原的对象,在其右侧操作栏下,单击【还原】。
2.在还原归档对象的对话框中,配置还原模式和副本有效天数,相关配置说明如下。
还原模式:分别为标准模式、加速模式、批量模式:
注:设置还原后,再次单击【还原】,可在弹框中修改还原模式,仅支持升级还原模式,比如将标准模式升级为加速模式。
副本有效期:设置副本在多少天后自动过期删除,设置范围为最短1天,最长365天。可在对还原复完成后,再次单击【还原】,在弹窗中对副本有效期进行更改。
3.可在对象概览弹框中查看是否还原完成。